2021年12月2日《管理办法》发布,发布之日起就引起了业内一众人士的各种解读,不过几乎所有媒体都是解读其字面意义,实质深度跟我们息息相关的很多都没有爆出来,小编在近期的研究分析中几乎已经熟背《管理办法》,在已经解读完所有的相关条例后,最不引人注目的一点如晴天霹雳般砸向各位准备布局(草本)0尼古丁的品牌方,具体分析我们一起来看。
《管理办法》规定0尼古丁产品不属于电子烟:
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段规定:不含尼古丁或不用于传送尼古丁的类似电子烟产品不应该称为电子烟,一定意义上不受管理办法约束,可以完全绕开政策监管,所有人都抓住这个点疯狂宣称:0尼古丁就不属于电子烟,但今天我们要说的是,你别高兴的太早了。
重点:
《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三条规定:
电子烟烟具是指将烟液等通过雾化等方式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装置!
《电子烟国标》(征求意见稿)规定:
电子烟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
(气溶胶:简单来说就是电子烟加热所雾化出的烟)
电子烟烟具指的是什么呢?
简单来讲,电子烟烟具就是电子烟,包含市面上所有能传送尼古丁的烟杆,现存以及准备布局的品牌方需要重视了。(具体不懂的可以留言 文章内不方便说)
草本0尼古丁雾化弹不是电子烟,但是能够插入含尼古丁烟弹的雾化杆是电子烟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杆子无论是不是搭配0尼古丁使用的, 他都是电子烟。
去年十二月小编就有跟品牌方讲过这个问题奈何老了记性不好给搞忘求了。
所以一心把重心放在杆子上的那些品牌可以说,亏大了这把,这也能解释通个别草本0尼品牌为什么杆子只做了引流款,是资金以及团队问题吗?你骂人家通配这个通配那个,其实人家这波已经站在大气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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